1、一、职业健康教育制度:一、职业健康教育制度:1 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和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以便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在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2 2、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3 3、用人单位有义务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告诉劳动者。4 4、工业卫生工作人员有权指导和监督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5 5、宣传
2、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泄漏和伤亡事故,对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宣传急救和互救知识。6 6、宣传慢性疾病,职业相关疾病知识,干预工人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二、作业环境监测制度:二、作业环境监测制度:1 1、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监测人员要熟悉本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强度,空间分布。2 2、采样时间要选择开工半小时后,机器运转正常时,并记录开工后机器设备运转数量,防护设备运行情况。3 3、根据卫生防疫工作规范(劳动卫生学分册)要求,选择检测方法,测定周期。4 4、采样前准备好仪器、试剂,检验仪器是否校正,试剂是否齐备。5 5、样品采集完毕要及时送化验室检验,并在三天内报有
3、关部门,同时向职工公布监测结果,填写工业卫生档案。三、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三、职业健康体检制度:1 1、在招工前对应招者进行就业前体检,根据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和工人要接触有害因素种类确定检查项目,对职业禁忌症者,不予招录相应工种。2 2、对招录工人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设专(兼)人管理。3 3、对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的职业禁忌症者,人事部门应负责其工作。对检查发现的职业病人,要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安排治疗。4 4、定期体检周期,根据所接触的有害因素种类、强度,按照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中说明确定。5 5、职业病诊断应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6 6、
4、已故病人和退休工人的职业健康档案要妥善封存,管理,不得自行处理。四、卫生措施计划制度:四、卫生措施计划制度:1 1、制定职业危害控制计划、方案,并逐步贯彻落实。2 2、建立厂(公司)、车间、班组职业卫生管理网络。3 3、定期发放个人的防护用品,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4 4、定期监测车间环境,定期体检工人健康状况。5 5、在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6 6、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7 7、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五、车间卫生制度:五、车间卫生制度:1 1、车
5、间安全卫生员负责监督本车间卫生。2 2、工作服、工作帽要佩戴齐全。3 3、不准在车间吸烟、用餐。4 4、坚持湿式清扫车间卫生制度。5 5、对防尘、防毒设施要定期维修,设专人管理。保证工作期间正常运行。6 6、加强通风,降低有害物质浓度。六、除尘、防毒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六、除尘、防毒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 1、根据除尘、防毒设备的使用寿命,运行状况,制定更换、维修、保养计划,拨付一定经费保证计划的落实。2 2、经常性检查各种生产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防尘防毒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反映,督促解决,保证其正常运行。3 3、对于自行停止防尘、防毒设备运行的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七、职业病统计
6、报告制度:七、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1 1、慢性职业病报告,凡尘肺病,慢性职业中毒和其它慢性职业病诊断单位或职业病诊断组,负责慢性职业病的报告工作。做出慢性职业病诊断后即应填写尘肺病例报告卡或职业病报告卡,在 15 天内报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原尘肺患者,升级诊断或死亡也必须填写尘肺病例报告卡,在 15 天内向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报告。2 2、急性职业病报告,由最初诊断的任何医疗卫生机构在 24小时内向患者单位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发出职业病报告卡。3 3、遇有死亡或同时发生 3 名以上急性职业炭疽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立即电话报告患者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并同时发出报告卡。4 4、卫生监督机构接到 2、3 两项报告后,要立即赴现场进行调查,填写职业中毒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表,并会同劳动、工会、厂矿及其主管部门,分析发生中毒的原因,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结果及处理意见报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同时抄报当地有关部门。八、应急救援制度:八、应急救援制度:1 1、现场操作工人如何自救、如何及时抢救受危害人群。2 2、如何疏散周围人群。3 3、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安全、卫生、消防)。4 4、如何采取扑救措施控制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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