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1/41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1目的目的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公司员工、外来人员(包括新聘用的员工、工作调动入职的员工、实习人员,以及其它外来人员)。3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科。4内容内容4.1三级安全教育4.1.1新员工(含实习和临时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包括第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第二级:部门(或科室)级安全教育,第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4.1.2公司级安
2、全教育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讲解相关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厂区布局,通用安全技术基本知识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2/424.1.3部门(或科室)级安全教育。在新员工分到各部门(或科室)后,由部门或科的负责人安排进行。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或科室)的规章制度,本部门生产特点、工作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4.1.4班组级安全教育。在员工分到各班组后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的生产特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操作
3、规程,所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性能、特点及安全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操作的注意事项等,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应急处理和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等。4.2调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4.2.1凡工伤休息五个工作日以上及各种假期三个月以上的操作工,要进行复工教育。复工教育的内容与三级教育中的第二或第三级教育相同。4.2.2转岗(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内容与三级教育中的第二或第三级教育相同。4.3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4.3.1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4.3.2特殊工种由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
4、术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单位或国家指定的其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3/43他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操作者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操作。4.4经常性安全教育4.4.1班前会上说明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4.4.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进行安全装置的维护;4.4.3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4.4.4发生安全事故后召开现场会议,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及其教训,确认事故责任者,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总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4.4.5组织安全技术交流,观看展览、张贴宣传画
5、、宣传标语等,经常提醒员工注意安全。4.5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4.5.1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由项目负责单位和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4.5.2进入公司参观、学习、检查等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教育,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4.6安全培训4.6.1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安委办主任的安全培训参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办的有关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4/44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任职资格证。(初次安全培训不少于 32h,每年再培训不少于 12h)4.6.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参加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培训班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初次安全培训不少于 32h,每年再培训不少于 12h)4.6.3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参加企业安技部门和卫生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或参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办的相关培训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4.6.4企业班组长、车间安全员或生产骨干的安全培训参加企业安技部门和卫生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或参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举办的相关培训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 32 学时)5本规则由经理室签名确认后,予以公布实施。本规则由经理室签名确认后,予以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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