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1.1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1.2 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1.3 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车间、部门一把手参加。1.4 会议内容及目的1.4.1 学习、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审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改和执行情况。1.4.2 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剖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生产中的经验教训,制定安全生产对策和措施,部署全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工作。2 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例会2.1 安全生产例会每周召开一次;2.2 会议由安全部部长
2、主持;2.3 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各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及相关部室主管安全副部长。2.4 会议内容及目的:2.5 总结分析上周安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安全工作。-2-2.6 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解决办法,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整改落实。2.7 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定期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和调整工作重点。2.8 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2.9 讨论、下发公司安全生产类管理制度。2.10 结合各个时期的工作特点,确定各阶段的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分析各阶段安全管理的成效和安全工作的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调整措施,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3、会议要求、会议要求3.1 每月第一周安全例会由各单位正职参加。3.2 其他安全例会由主管安全主任、主管部长、助理参加;主管安全主任不能参加的,由单位正职或主管设备主任参加。3.3 参加安全例会单位迟到一次考核 100 元,旷会一次考核200 元。3.4 安全例会要求做到“三有三落实”;三有: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三落实:组织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4、附则、附则4.1 本制度由安全部制定并负责解释。4.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3-4.3 原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同时废止。审批表起草部门初审编审组审核党政联席会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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