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1/2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驾驶员一线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到位,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客运驾驶员在上岗前必须参加由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各项从业资格、服务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客车营运。第二条 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
2、司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第三条 客运驾驶员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 12 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 30 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掌握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第四条 公司车队安全技术处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驾驶员的召集、通知和组织,由车队相关人员负责落实。第五条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到课(操作现场),认真听讲,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2/2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第六条 每次培训都要讲出勤、评估、理论考试、实践考核记录在案。第七条 新进驾驶人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第八条 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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