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1/31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客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1.目的规范营运驾驶员安全告诫全管理工作程序,构建高安全素养和技能的从业人员队伍,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营运驾驶员。3.引用文件3.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3.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3.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3.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4.职责4.1 安全部负责安全告诫的设计和实施管理工作。4.2 车队负责上述工作的日常管理。5.内容及要求5.1 安全告诫5.1.1 车队安全员是实施驾驶员安全告诫的主要执行人。安全员应根据驾驶员的工作情况,做出相应的评价,对符合告诫条件的
2、应选择合适的时机,实施告诫。5.1.2 告诫内容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2/32安全告诫内容应包括安全行涉及的所有事项。1)禁止无证开车或将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2)禁止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3)禁止酒后开车;4)禁止人工自流供油;5)禁止未经物流部进行资格审查,无物流部内部准驾证开车肇事的;6)禁止发生交通事故被吊销执照,又在其他地区以不正当行为骗取、购买驾驶证驾驶货车的。7)禁止载运危禁物品;8)禁止将车交给实习驾驶员单独驾驶;9)禁止使用失效驾驶证、行驶证;10)禁止私自带学徒开车;11)禁止发生重特大事故苗头;12)禁止不按车辆保养计划进行车辆保养作业的;13)禁止发生营运纠纷故意堵车、造成交通堵塞的;14)禁止严重超载、超速的。15)禁止驾驶车辆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的;16)禁止驾驶转向灯、制动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17)禁止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18)禁止驾车时吸烟、打电话、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3/33车行为的;19)严禁吸食或服用有依赖性的药品或毒品;5.1.3 对多次告诫不改正的驾驶员,车队应停止驾驶员的工作,报安全部进行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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