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员工问责制度一般员工问责制度1目的与范围为进一步加强本厂员工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员工质量、安全意识,减少和防止违章违纪行为,控制过程管理环节,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经营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员工在其部门和工作岗位上,因责任过错、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影响安全、质量和工作效率,导致未达到绩效考核内容确定的目标和标准,或者损害企业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等的行为。2问责的原则按照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工作规则,坚持实事求是、追究过错与责任相对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合理、客观、公正。问责对象要主动纠正错误,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
2、免或者减少不良后果。3问责的内容和方式3.1问责内容,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3.1.1因个人责任心或岗位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质量、安全事故。3.1.2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事故、产成品损坏、原材料、能源浪费,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3.1.3因责任心造成企业信息、资料、文件丢失和泄密,以及故意泄漏、出卖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3.1.4违反企业廉政建设规定。3.1.5违反企业财务制度。3.1.6员工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的问题不符合事实、给他人或企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3.2问责方式。3.2.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单位职工大会上检讨。3.2.2通报批评、员工降星或经济处罚。3.2.3警
3、告或其他行政处分。3.2.4实施“三岗互动”或交公司劳动力市场。3.2.5变更 1 年期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3.2.6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者合并使用,最终按行政监察室下达的书面处理意见实施问责。4问责程序4.1职责界定。4.1.1各单位按以上问责内容,负责本单位员工问责的落实工作。4.1.2厂部成立由行政监察室牵头,质量、安全、后勤、人力、工会、企发等部门参加的问责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受理用人单位提交的问责处理及员工申诉。4.1.3员工违反规定,用人单位可直接问责或向厂部提出问责建议,并教育引导员工。问责的本意,不是简单地对违规员工的惩罚,而是要促使员工履行相应的责任。4.1.4行使管
4、理职责的部门,发现员工违规可通知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问责;若发生的问题在员工所在单位解决不了,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监察部门,对员工进行问责。4.1.5员工到各部门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以及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首位接待或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其他部门的,应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4.2问责的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问责程序。4.2.1各单位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有应当问责的情形。4.2.2厂部在工作检查和考评中发现有应当问责的情形。4.2.3监督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4.2.4员工的举报、投诉。4.2.5公司追究的应当问责的情形。4.2.6新闻媒体曝光且情况属实。4.2.7厂部认定需要启动问责程序的其他情形。4.3处理及申诉。4.3.1对被问责员工给予处理的,应当由归口管理部门按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送达员工所在单位或当事人。处理决定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4.3.2被问责的员工对处理有异议或者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起 15 日内向行政监察部门申请复核。4.3.3在复核期间,其处理意见一般不停止执行。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并追究问责单位领导责任。5附则5.1此制度与公司政策有冲突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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