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又称之为废物流向报告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者数量多寡,均应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有关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污染的扩散。本流程说明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 1999 年 6 月 22 日令)编制。一、流程说明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时 产生单位事先按要求,在第一联上完成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目填写并加盖公章
2、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者;运输者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与联单所载定内容一致)无误后,在第一联上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之后,将第一联的副联与第二联的正联交还给产生单位;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保存期限为 5 年),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 2 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运输者运输废物时 运输者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运输者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时 运输者将所承运废物连同联单一起交付接受单位;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在第一联
3、上填写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后,将第四联自留存档;接受单位将正确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联单的第三联交还给运输单位存档;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接受单位将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十日之内寄送废物产生单位;产生单位收到接受单位返还的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之后,第一联正联自留存档,将第二联副联自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注:上述联单各联留档保存期限均为 5 年,以贮存为目的的危险废物转移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二、流程示意图为便于描述,以下将联单的第一、
4、二、三、四、五联等五联用英文字母 A、B、C、D、E 表示,则第一联的正联表示为 A1,副联为 A2,第二联的正联表示为 B1、副联表示为B2。接受之日起2日内EE排放单位排放单位保存5 年2运输单位运输单位接受单位接受单位保存5 年移出地设区市移出地设区市环保部门环保部门接受地设区市接受地设区市环保部门环保部门保存 5 年保存 5 年保存 5 年B1DCB2DCA1B2A1DC保存 5 年CE保存 5 年E1B21B2B1B2接受之日起 10 日内收到之日起 2 日内启运之日起2日内危险废物流向联单流向附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样表)及填写说明注:附件中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仅作为格式说明用,
5、企业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应向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领取正式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编 号第一部分:废物产生单位填写第五联接受地环保局产生单位_单位盖章电话通讯地址_邮编运输单位_电话通讯地址_邮编接受单位_电话通讯地址_邮编废物名称_类别编号数量废物特性形态_包装方式外运目的:中转贮存利用处理处置主要危险成分_禁忌与应急措施发运人运达地_ 转移时间_年月日第二部分:废物运输单位填写运输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第一承运人运输日期_年月日车(船)型:牌号道路运输证号运输起点经由地运输终点_运输人签字_第二承运人运输日期_年月日车(船
6、)型:牌号道路运输证号运输起点经由地运输终点_运输人签字_第三部分:废物接受单位填写接受者须知:你必须核实以上栏目内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经营许可证号_接收人_接收日期_废物处置方式:利用贮存焚烧安全填埋其他单位负责人签字_单位盖章日期填写说明:1、联单共分 5 联 7 页(第一、第二联均有正、副联);2、“类别编号”一栏应填写该废物所对应的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废物类别编号;3、“废物特性”一栏应填写该废物的危险特性,如急性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包括爆炸性)、浸出毒性等;4、“形态”一栏应填写该废物的物理相态,如粉末状、直径厘米的块状、高浓度液态物等;5、“包装方式”一栏应填写废物包装物或容器的材质及规格;6、“主要危险成分”一栏应填写该废物所含主要危险成分的化学名称;7、“禁忌与应急措施”一栏应填写运输、贮存或处理处置过程中,可能会引发生产事故、人身伤害或对环境造成危害的须注意的事项及一旦引发上述事件时的应急措施;8、“发运人”一栏应填写废物移出单位负责废物启运人员姓名;“运达地”一栏应填写废物运抵目的地的设区市地名;“转移时间”一栏应填写该批废物启运确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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