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情况统计表煤矿填报时间:年月日检查项目检查项目隐患隐患查出条数查出条数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开采行为(一)开采行为1.建设项目手续不齐全2.生产矿井超层越界开采3.采矿许可证过期组织生产4.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组织生产(二)采掘部署(二)采掘部署5.违规布置采掘工作面6.以掘代采7.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三)通风系统(三)通风系统8.通风系统不合理9.通风设施不完好10.风量不足11.风流不稳定12.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13.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四)供电系统(四)供电系统14.矿井未实现两回路供电15.主要供电负荷无双回路16.使用明令禁止使用
2、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五)安全生产投(五)安全生产投入入17.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盘)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18.未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不能保障抽采系统正常运行、抽采达标19.未按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功能不符合要求20.未查明生产、建设区域地质构造、采空区、废弃老窑、瓦斯、水害等致灾因素21.开采煤与瓦斯突出煤层,未按规定实施防突措施;开采容易自燃
3、和自燃煤层,未按规定采取防灭火措施;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未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冲措施22.未按规定建立防排水系统;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23.立井和倾斜井巷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等重要装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和更换,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24.生产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不平衡(计划停采或收缩性开采除外),造成采掘接续紧张;生产系统不完善,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采用“剃头下山”开采25.建设煤矿未按设计进行建设施工,压减安全设施设计的工程,或边建设边生产(六)重大灾害防(六)重大灾害防治治26.未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27.未制定针对性的水害防范措施28.未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未进行探放水(七)六大系统(七)六大系统29.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30.人员定位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八)安全管理人(八)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制度落实员配备和制度落实31.没有按照要求配备煤矿安全管理人员32.没有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33.没有坚持严格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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