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乡村民宿经营业主安全责任书为加强民宿业的治安管理工作,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确实落实民宿业治安责任人的管理责任,确保住宿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及厦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乡村民宿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制定民宿业治安管理责任书。一、经营民宿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物防、技防设施,消除治安安全隐患,根据经营规范配备配足有保安资格的保安力量,并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演练,减少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二、各民宿必须依法严格落实
2、民宿业实名登记制度,对于住宿旅客依法做到“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登记传送旅客信息,严禁存在“一证多住”、“无证入住”、“使用他人证件入住”等违法经营行为。三、加强对本单位前台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安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治安安全和相关业务技术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水准,熟悉相关业务知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四、严格案(事)件报查制度,严禁利用场所从事黄、赌、-2-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民宿,对于发生在本单位的可疑人、可疑事、可疑物要在第一时间报查,及时消除治安安全隐患,确保入住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五、民宿业法人代表是法定的第一治安责任人,
3、与民宿负责人或实际经营者(承包人、店长)为共同责任人,负责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若因管理不善或因组织措施不落实,致使民宿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灾害事故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治安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执行。民宿名称:民宿名称: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责任民警:责任民警:年年月月日日年年月月日日-3-乡村民宿经营主体承诺书(一式四份)经营主体名称注册住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民宿名称客房总数床位总数从业人数餐桌数总投入万元用 房情 况位于街道(社区)村(居)号。附所有经营用房登记表申 请要 求特色民宿经营主体承诺本单位(人)承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不违法搭建,自愿承担因动拆迁等一切潜在风险和损失(包括今后如遇政府拆迁的,将服从政策调整及时退出),处理好邻里关系,并严格按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建设、旅游、环保、卫生、物价、劳动、建筑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经营。若有违反,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置,并纳入诚信征信系统管理。(签名及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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