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驾驶员的聘用和解聘操作规程1/2驾驶员的聘用和解聘操作规程驾驶员的聘用和解聘操作规程一、驾驶员的聘用要符合客运驾驶员聘用和准备制度“客运驾驶员的录用条件”规定。二、驾驶员聘用操作规程。(一)驾驶员向公司提出申请。(二)公司对驾驶员进行从业条件审查。(三)审查合格的,公司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测试。(四)测试合格的,由公司向安全科提出申请,安全科根据申请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进行道路驾驶考核。(五)审查、考核合格的,有安全科办理公司机动车辆上岗证。(六)驾驶员持上岗证到公司报到,由公司安排岗前培训及试用期考察。三、解聘客车驾驶员操作规程。(一)因个人原因、工作调整、从事行为考核不合格的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离(或解聘)的驾驶员,由个人书面向安全科报告,安全科审核批准,吊销上岗证。(二)因驾驶员个人原因。经营者原因、从业行为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驾驶员,由经营者收回驾驶员上新驾驶员的聘用和解聘操作规程2/2岗证交公司。并书面告知公司,公司审核批准。驾驶员解聘后,注销上岗证。四、因从业行为考核不合格被解聘的驾驶员,如果属于应列入驾驶员“黑名单”的驾驶员必须列入驾驶员“黑名单”管理,在管理期内禁止驾驶集团公司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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