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危险废弃物处置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甲乙双方就危险废弃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本着符合环境保护规范的要求,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内容:1、甲方作为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特别委托乙方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乙方作为专业的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安全处置。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危险废物资料(种类、数量(或含量)、说明、性质)提出相应处置价格,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必备附件。2、甲方提供的危险废物必须按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规范包装存放、标识清楚,不明废物
2、不属本合同范围,乙方有权拒绝接收。3、依照相关规定,甲方废弃物在运输前应进行电子申报,所提供的废物名称、数量、重量准确,包装符合规范,以便跟踪管理与结算。二、处置费用及结算方式:1、处置费用:见处置价格表;2、结算方式:每_月_结算壹次,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审核无误后,应在 15 天内付清处置费。处置价格表序号危险废物名称(编号)处置价格(元/吨)处置量(吨)形态三、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若执照不全,甲方有权取消合同。2、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所列危险废物交由其它方进行处置,如甲方原因未就合同期内产生的废物全部交由乙方进行处置,所产生的一切违
3、约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视情况追究经济赔偿。3、所有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双方厂区内,需按规定确认交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四、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均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应指无法预见且超出一方合理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力、自然灾害、劳工纠纷、战争或类似战争状态、暴乱、阴谋破坏、火灾及政府行为。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各执一份。七、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2018 年 1月 29 日至 2018年 3 月 31 日。甲方:甲方:乙方:乙方:电话/手机:电话:传真:传真:邮箱:邮箱:地址:地址:联系人(印刷体联系人(印刷体):联系人(印刷体联系人(印刷体):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