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科工作制度1/181财财 务务 科科 工工 作作 制制 度度一、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法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反对违法乱纪行为。二、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预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三、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四、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外支出,应按规定办理,否则不予以开支,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医疗收费标准检查督促各科室执行,纠正不合理收费。医疗收费的主要项目和常规项目的收费标
2、准明码标价张榜公布以利群众监督。新增医疗项目进行成本核算,编报“收费审批表”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六、办理会计事项,应按会计规定程序,财务制度以及审批程序办理。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七、会计人员要即使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八、财务部门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清查,防止浪费和积压。九、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
3、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加强现金保管,加强内控制度,防错堵漏。十、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预算、决算等会计资料要按时立卷归档,会计人员工作交接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十一、严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分配,遵守院章院规。财务科工作制度2/182财财 务务 预预 算算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一、国家预算的编制,首先由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所担负的任务,提出开支计划。并要参考上年度实际收支水平,结合预算年度的医院发展和工作计划,人员变动情况以及医疗收费标准,物价上涨幅度等因素,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收、支明细科目逐项确定。要采取领导、财务科、业务部门相结合
4、的办法,由财务科根据医院年度事业计划、工作任务,提出预算指标建议,按上级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拟订医院年度预算。二、预算拟订之后,经主管院长和审计科审定,并经院务会讨论,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务科统一掌握执行。三、经审查批准后的预算,一般情况下不得任意更改。财务科根据预算情况和各科室任务提出分配和分解意见,经领导同意后,将指标分解给各科室归口管理。各科室应根据医院分配的指标经费,编报按季使用计划、采购计划、经财务科审查、安排经费。年终不得突破医院分配的指标。四、财务科要对预算进行情况定期分析,上半年如预算与实际需要差距太大,或遇特殊情况,应提出调整预算的意见,报经有关领导、部门审批后执行。五
5、、对计划外开支的费用,应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报告及费用指出明细表,数额在万元以下的,经财务科审查报院领导审批后执行;数额万元以上的开支,应由院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六、需要编制季度用款和采购计划的科室及各科室管理范围暂确定为:(一)总务科:负责全院水电费、锅炉用煤、汽车用油、后勤大型设备维修等费用计划。(二)物资供应中心:办公用品、业务印刷品、非医疗性低值易耗品,一般设备购置和修理。(三)基建科:负责房屋维修和新建工程项目的费用计划。(四)设备科:负责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中的医疗用品、一般医疗设备,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修等费用的计划。(五)药剂科:负责各种药品的采购等有关费用
6、计划。财务科工作制度3/183(六)医教科:负责各种业务图书、杂志的购置订阅,继续教育和人才培训、学术会议、外出进修和病案管理等费用计划。(七)党办:负责各种宣传学习费用计划。包括全院科室订阅的报刊、杂志及日常政治、业务学习所购的学习资料等。(八)院办:负责各种会议、接待、医院宣传及打字文印设备添置维修及纸张消耗等所需费用计划。(九)科教办:负责各科研项目当年所需支出的各项费用计划。(十)保卫科:负责消防用品的购置维修及装备、治安等所需费用计划。(十一)保健科:负责职工保健医疗用品、卫生宣传和开展保健工作等费用的计划。(十二)工会:负责职工福利所需的费用计划。包括:困难补救、慰问病号、职工卫生用品、过节费、夏季饮料,三十年工龄所享受的疗养等福利性费用的计划。(十三)营养科:负责炊事用具、设备的费用计划。(十四)其他有关科室: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和或所必须使用的经费计划。财财 务务 收收 入入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不准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二、医院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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