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电气安全管理办法电气安全管理办法1 1目的和适用范围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证公司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的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部门。2 2引用文件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爆炸场所电气安全规程GB 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13955-2005漏电保护器安装与运行GB 50
2、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Q/Hr20103-2014教育培训管理办法Q/Hr20133-2014 记录管理办法Q/Hr20201-2014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3 3职责职责3.1生产保障部3.1.1 负责云岗及 321 地区配电运行及电力设施维护维修工作;10-23.1.2 负责军品分公司云岗及 321 地区电气设备的管理、安装、维修、技术改造,负责军品分公司生产工艺设备电气系统的管理、安装、维修、技术改造。3.2 航星园管理公司3.2.1负责和平里园区、南彩动力配电运行及电力设施维护维修工作。3.3 宏达分公司生产部3.3.1 负责燕郊、三河地区电力设施维护维修工作;3.4 行政保卫部负责
3、公司动力配电运行的监督管理。3.5 技安环保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检查和建筑物避雷装置的检测和管理。3.6 各用电部门3.6.1负责本部门用电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管理。3.6.2有维修电工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4 4工作程序及要求工作程序及要求4.14.1电气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电气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4.1.1电工培训执行 Q/Hr20103-2014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4.1.2新取得操作证的电工,必须在有经验电工带领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可独立工作。4.1.3从事电气安装、试验、检修、运行等进网作业的电工必须经10-3属地电力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电
4、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网作业。4.1.4进网作业的电工必须参加属地电力部门的每两年一次的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不准从事进网作业。4.24.2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4.2.1电气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使用前应确认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4.2.2用电设备和配电装置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得堆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4.2.3使用的电气线路必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4.2.4移动使用的配电箱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
5、橡皮护套软电缆作电源线,同时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保护线。4.2.5插头、插座按规定正确接线,不允许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保护接地极必须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4.2.6使用类用电设备时,应先确认其金属外壳已可靠接地,并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移动式类用电设备同时应装设漏电保护器。4.2.7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熔体熔断后,应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认电气系统已恢复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10-44.2.8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应采取合适的防雨、防雪措施。4.2.9长期放置不用或新使用的用电设备、电器应经过安全检查或试验后才能投入使用。4.2
6、.10当电气装置拆除时,应对原来的电源端做妥善处理,不留任何外露带电部分。4.2.11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断开电源,在切断电源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4.34.3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4.3.1变配电室应设有可靠的避雷设施,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建筑房屋做到“五防一通”(防火、防水、防漏、防雷雨、防小动物和通风良好),地面清洁。4.3.2变配电室须设置绝缘垫、备有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棒、验电器等安全用具,安全用具每半年检验一次,由主管运行部门负责检验并保存记录。4.3.3变配电室(含架空线路、电力电缆)的日常管理按Q/Hr20201-2014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执行。4.3.4变配电室停送电操作按 Q/Hr20201-2014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因线路作业、检修需配电室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的,由申请部门填写“停电申请单”,写明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及安全要求,经主管运行部门批准同意,得到许可工作命令后才能进行作业。4.3.5遇设备短路、过流造成配电室设备跳闸的,视为动力事故,10-5造成事故的部门,应到主管运行部门填写“电气故障掉闸申请送电单”,确认故障排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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