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同意就租赁房屋事宜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用途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用途甲方将位于市路号大厦第 1 层部分车库、第六、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层写字楼(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第二条第二条租期、租金、支付方式租期、租金、支付方式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每年递增百分之五(5%)。2、本房屋按现状出租,乙方已实地查看和详细了解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自行承担因存
2、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愿意承租上述房屋,双方约定租金按以下标准交纳:(1)第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年租金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2)第二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年租金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3)第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年租金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4)第四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年租金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5)第五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年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6)第六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年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7)第七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年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2(8)第八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3、日止的年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9)第九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年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10)第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年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3、乙方首期需交的租金首期租金按以下方式交纳,并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一次性交纳首期费用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以后租金按三个月为一个周期交纳,并于每周期末结束前 10 天内一次性付清下个季度的租金。4、乙方支付租金应以转账方式支付到甲方以下帐户:户名:帐号:开户行:第三条第三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1、为保障租赁行为的稳定性及房屋设施的完好
4、,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担保。2、租赁关系终止时,经甲方检查,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损坏甲方房屋、附属设施或无拖欠租金及各种费用的行为,无因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责任的,甲方在合同终止并在乙方完全撤离房屋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凭乙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如租赁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租金和履约保证金顺其转至新业主。3、租赁期间,如乙方存在有损坏房屋、附属设施或拖欠租金及各种费用的情形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不足部分,乙方还应补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
5、保证金作为甲方租赁损失补偿。如果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交还甲方房屋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有关该房屋的工商营业执照的注销或变更,否则,甲方不退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第四条第四条甲方的义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2、提供给乙方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经营证件过程中所需的房屋资料。33、定期对乙方使用的设施、设备、房屋情况及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和修复,乙方必须配合并承担所有费用。第五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按照合法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干涉乙方经营。2
6、、乙方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相关税费及新增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及法律风险。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转借承租的房屋。4、甲方将该物业委托给南宁市家园房地产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以下简称“物业服务方”),乙方同意按物业服务方规定的收费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自行承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电、燃气等一切相关费用。5、装修:乙方应可对本出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必须严格遵守物业服务方的有关规定,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防火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装修前必须向甲方和物业服务方办理装修申请手续,经甲方和物业服务方审批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服务方同意进行的装修,甲方和物业服务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拆除或整改,如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拒不拆除或整改,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和物业服务方对此项装修有权拆除或整改,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自行负责装修行为对第三方的影响及损失。(2)乙方在承租房屋内添附的阁楼、吊顶等固定装修,租赁期届满或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被解除的,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若甲方不需要该装修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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