坞吊安全操作规程1.坞吊的最大起吊负荷为 3 吨,操作者要严格遵守司机“十不吊”规定。2.作业前必须做到“三检查,两试验”2.1 三检查:2.1.1 检查起重机轨道周围,排除故障,松开夹轨钳。2.1.2 检查控制手柄确在零位后,才能合上开关电源。2.1.3 开车前必须检查门吊及电缆有无障碍物,检查浮坞的横倾和纵倾情况,不合规范的不准开车。2.2 两试验:2.2.1 空负荷试验。2.2.2 起第一钩货时作刹车试验。3.作业中应做到“三防,六不得”3.1 三防3.1.1 旋转和行走时防止两起重机之间平衡重物摆动与其它设备相碰。3.1.2 下班时应做好停机夹轨工作,防止门吊自行滑动与旋转。根据天气预报做好台风到来前的固定工作。3.1.3 遇到有六级大风警报时做好防范。3.2 六不得3.2.1 不得用终了开关切断动力。3.2.2 不得在调整各维修时吊物。3.2.3 不得在操控室内用电阻器各电阻烘烤物品。3.2.4 不得拖钩或甩钩。3.2.5 起浮及沉坞时,当横倾超过 0.2m 或纵倾超过0.5m 时,均不得使用门吊。3.2.6 当风力超过 5 级,重物超过 3 吨时,均不能起吊。4.作业完毕应将起重吊臂落在轨道面上,关好防风夹,插好防滑挡板,关好电源。5.注意吊车时浮坞产生的纵倾影响,若浮坞吃水 3.2m时,一台吊机行走 50 米时,纵倾变化为 0.574 米。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