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安全工作治理制度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领导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2.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每周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和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宣传。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损害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县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县教育局,一份报当地党委政府,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4.建立健全领
2、导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治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加强和辖区公安派出所保持紧密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关心。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看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6.严禁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参加不合上级规定要求的庆典活动及其它社会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体育设施等建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觉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峻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
3、即设置警戒线、警示牌,并上报县教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9.严禁学校组织学生春游和秋游及野外集体活动。10.学校按照上级文件或工作安排,需组织教师或学生外出学习、参观等活动,学校必须拟出方案,填写外出审批表报县教育局相关科室审批同意后并送局安监办备案,方可组织外出活动。学校安全治理职责1、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安全指导性文件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业务必管安全、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校园安全网格化治理”全面落实学校各类人员安全治理责任。2、学校校长
4、、幼儿园园长是本校(园)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学校工会依法组织教职工参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4、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5、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围绕防“六灾一渗透一侵扰一防暴”的教育和防范工作开展。6、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要紧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治理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制定必要的安全应急预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学校的安全
5、工作专项会议,对学校门卫、财务室、教学楼、教师宿舍、食堂、办公室、实验室、电脑房、电教室、图书馆、档案室等教学重地和用电、用水设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7、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8、学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筑,应当托付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负责实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9、学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应严格治理,规范使用。10、学校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峻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的重点
6、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治理。11、教职工下班时,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12、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顺利畅通,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更换。13、学校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食堂食品卫生检查,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倡导学生建立良好的饮食卫生适应,教育学生不买街头“三无”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14、严格学生宿舍治理,坚持查寝制度,建立家长通讯台账,发觉学生不假外出,及时追返。遇专门情况,宿管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15、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点,建立和健全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治理制度。1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或考试、竞赛,应当租用有资质的客运公司的车况良好的车辆,中速行驶,严禁超速超载。17、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18、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19、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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