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的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1.楼梯间为保证疏散的安全,疏散楼梯间的平面和竖向布置应满足以下一般要求:(1)、靠近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布置,并应设置楼梯间(室外楼梯除外)、,便于双向疏散。(2)、靠近电梯间布置,将人们经常使用的路线和应急路线结合起来,利于快速疏散。(3)、靠近外墙设置。这种布置方式有利于采取安全性最大的带开敞前室的疏散楼梯间形式,并便于自然采光、通风和消防队的救援行动。(4)、楼梯间(除与地下室相连的楼梯、通向高层建筑避难层的楼梯外)、竖向要保持上下直通,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5)、避免人流交叉。(6)、(半)、地下室楼梯间与首层之间应有防火分割措施,且不宜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
2、。一般应在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 h 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宜直通室外。必须在隔墙上开设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7)、疏散楼梯间和走道上的阶梯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8)、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安全疏散的突出物。楼梯间及其室内不应附设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及甲、乙、丙类液体管道。(9)、首层楼梯间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10)、居住建筑内的可燃液体管道不应穿过楼梯间,如必须局部穿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1)、敞开楼梯间敞开楼梯间一般指建筑物室内有墙体等维护构件构成的无封闭防烟功能,且与其他使用空间直接相通的楼梯间。敞开楼梯间应符合下述要
3、求:(1)、房间门至最近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安全疏散距离的要求。(2)、当低层建筑的层数不超过 4 层时,楼梯间的首层对外出口可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 15m 处。(3)、楼梯间的内墙上除在同层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房间门窗。其他房间的门不应开向楼梯间。(4)、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 15cm。2)、封闭楼梯间指设有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及外开门的楼梯间。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一般应设置封闭楼梯间的建筑物有:(1)、汽车库中人员疏散用的室内楼梯。(2)、甲、乙、丙类厂房和高层厂房、高层库房的疏散楼梯。(3)、高层民用建筑的
4、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外的建筑高度不超过32 m 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11 层及 11 层以下的通廊式住宅;12 层以上及 18 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4)、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多层旅馆和超过五层的其他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包括底层扩大封闭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设置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1)、楼梯间应靠外墙,并应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当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下述防烟楼梯间的设置。(2)、高层建筑的楼梯间应设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3)、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
5、用乙级防火门等防火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3)、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出口处设有前室面积不小于规定数值,并设有防烟设施,或设专供防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一般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有:(1)、人防工程中使用层数超过3层或使用层与室外地坪高差超过10 m的工程,电影院与礼堂,使用面积超过 500 m2 的医院和旅馆,及使用面积超过 1000 m2 的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馆、舞厅、电子游艺场、餐厅等场所。(2)、建筑高度超过 32 m 的高层停车库的室内疏散楼梯。(3)、高层民用建筑中的一类建筑,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 32 m 的二类
6、建筑及塔式住宅;19 层及 19 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超过 11 层的通廊式住宅。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设置要求外,还应符合下述要求:(1)、楼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阳台或凹廊。(2)、前室的面积,对于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6 m2,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 10 m2,可开启外窗的面积不应小于 3 m2;对于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4 5 m2,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的面积不应小于 6m2,可开启外窗的面积不应小于 3m2,对于人防工程不应小于 10m2。(3)、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乙级防火门。(4)、塔式高层建筑是以疏散楼梯为中心,向各个方向组成平面布置为特点的建筑。对于这类建筑,有时要同时满足独立设置两座封闭或防烟楼梯间及使用功能的需要,十分困难。此时可设置防烟剪刀楼梯间。(5)、剪刀楼梯是在同一楼梯间设置一对相互重叠、又互不相同的两个楼梯,具有两条垂直方向疏散通道的功能。但如果两梯段之间没有隔墙,则实际这两条通道是处于同一空间内,起不到两条疏散通道的作用。为此剪刀楼梯间的梯段之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 l h 的实体墙分隔。剪刀楼梯作为塔式高层建筑的两个独立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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