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讲解了为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而制定的考核评价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考核评价的适用范围、内容、方法、频率和结果。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基础管理及施工现场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方法采用扣分制,具体分为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考核评价等部分。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包括工程项目开工前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包括基础管理和施工现场两部分,其中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分为通用部分和专业部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考核评价也分别进行了详细说明。考核评价频率规定了项目公司、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在不同时间周期内的考核评价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的持续符合。考核评价结果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定期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适用于建设项目的所有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这些单位需要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基础管理和施工现场考核评价,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落实。该制度特别强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以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定期自查和考核评价,旨在通过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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