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石化“7.24”一般中毒窒息事故讲解了2000年7月24日在辽阳石化分公司鞍山炼油厂污水车间发生的中毒窒息事故,导致1人死亡1人轻伤。事故发生在污水车间清理污泥沉淀池的过程中,班长李景春在池内作业时因梯子上有油污及污泥池中挥发的油气熏呛滑跌入沉淀池污浆内,另一班长孙宪玉在救援时受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李景春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自我保护意识差。主要原因是污水车间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够,没有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没有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重要原因是鞍山炼油厂对车间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具体,规章制度落实不严。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包括污水车间副主任被撤职,车间主任被记过,副厂长被警告,副总经理兼厂长被通报批评。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文件提出了五点要求,包括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加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消除麻痹思想,以及开展夏季防雷防汛、防火防爆等活动。辽阳石化“7.24”一般中毒窒息事故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及一线操作工人。该文件详细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处理结果,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旨在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文件特别强调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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