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工作规范讲解了技术调查官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的角色、职责和工作流程。该文件详细规定了技术调查官的总体要求,包括客观中立和廉洁自律。技术调查官需保持客观公正,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质询,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同时,技术调查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偏袒、侮辱、压制、打击报复当事人,不得索取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文件还详细描述了技术调查官的工作流程,包括指派、回避、参与调查取证和勘验、参与口头审理、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列席案件合议以及职责终止等环节。此外,文件还对技术调查官的管理与评价进行了规定,包括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禁止行为、退出机制和评价等内容。附录部分提供了技术调查官参与办案通知书、回避情形排查承诺书、技术调查官参与调查取证和勘验工作表、技术调查意见表等资料性附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工作规范适用于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行政裁决工作。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司法、调解、仲裁、维权援助等工作也可参照适用。该文件旨在为技术调查官的工作提供科学、细化、统一的操作指引,提高技术调查官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确保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的高效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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