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和发放原则讲解了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管理原则和具体要求,以及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在管理原则上,强调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不具备规定安全性能的应及时更换;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车间需重点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修订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采购部负责根据生产管理部门
2、的计划和标准采购劳保用品,并由生产管理部门保管和发放;各车间负责督促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保用品。在管理要求方面,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领取个人防护用品;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按新工种标准发放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需将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员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需将大件防护用品交回所在劳保仓库;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上岗;员工因事假、病假等原因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离岗时间顺延;员工调出集团公司需按规定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在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方面,强调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工作服的使用期限根据不同岗位分别为1年一套。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和发放原则适用于所有涉及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制造业、化工行业、建筑施工等行业,以及所有需要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该文档旨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同时规范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流程,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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