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应用规范讲解了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应用的总体要求、架构设计、技术需求、用户设计、功能设计、接入要求等内容。文件详细规定了平台的设计应充分考虑与政务平台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互通,采用模块化设计,确保接入平台的设备、系统、用户以及数据传输的安全,具备用户分层分类功能,满足不同用户不同权限的需求,平台交互界面应简洁、友好、清晰,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架构设计方面,平台总体架构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层、功能应用层、展示层四个部分,以及安全保障与标准规范两大体系。基础设施层包括设备资源、IT系统、数据等,由政务云提供基础运行环境;数据层包含接入层、核心能力、开放层及基础框架
2、;功能应用层涵盖党建引领、基础数据、巡查走访、矛盾调解、事件受理、任务派发等多个方面;展示层面向各级用户提供不同的接入服务。技术要求方面,平台设计应基于微服务架构模式,前后端分离,采用SpringCloud微服务技术栈,前端使用Vue框架,后端使用SpringBoot,数据库为mysql,采取容器平台进行部署;APP端采用原生安卓+uni小程序。性能要求和数据要求也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平台在实际应用中的高效性和安全性。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应用规范适用于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应用建设以及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特色应用接入,特别适合于各级政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相关机构。文件为这些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实施规范,有助于提升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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