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讲解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与管理要求。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或技术改造时,应按“三同时”原则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时,应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在采购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时,应选择有资质的供货单位,确保产品合格。安装过程中,应监督配置、安装过程,确保符合验收标准。安装完成后,需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在危险作业、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下,应临时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常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护屏(网)、围栏、栏杆和安全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如隔离防护装置、联锁防护安全装置、制动装置、超压安全装置、钢瓶安全装置和防触电安全装置,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尤其是那些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或技术改造的企业。该规定为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安全保卫主管部门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他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正确配备和管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确保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同时,该规定也适用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验收等环节的相关人员,帮助他们了解和遵守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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