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厘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6月7日12:50时许,上海厘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厘白公司”)在位于奉贤区金海街道年丰路399号美谷美购广场四楼17号405室商铺进行装修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死者赔偿费用)8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规20187号),成立了由奉贤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奉贤分局、区总工会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上海厘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2、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概况上海厘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12号J。公司主要负责人罗桃月,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持有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
3、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二)工程项目承发包关系2023年5月,自然人朱恩与厘白公司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厘白公司负责将位于年丰路399号美谷美购广场四楼17号405室商铺进行装修,工程日期自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7月15日,工程价款73.3万元。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3年6月7日10:00时许,现场土建
4、负责人安排马治荣、沙先理和刘明言到现场对开展模板清理回收工作。工作至12:50时许,马治荣和刘明言来到商铺2楼分头开展工作,当刘明言进入一个小房间清理回收一块覆盖在一预留口上的模板时不慎从预留口处跌落至商铺1楼(高度约4米)。(二)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急救措施后将伤者送往奉贤区中心医院进行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死亡人员情况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刘明言,男,68岁,四川省人,辅助工。(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死者赔偿费用)80余万元。四、现
5、场勘查情况事故现场位于金海街道年丰路399号美谷美购广场四楼17号405室商铺2楼升降机预留口处。经现场勘查发现:该预留口位于商铺2楼小房间内,该小房间面积4平方米,预留口处于小房间西侧靠墙位置,预留口大小规格为1米*1米,预留口下方1楼地面上留有一滩血迹,血迹东侧不远处地面上留有死者作业时佩戴的安全帽。五、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的原因1.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在商铺2楼升降机预留口处清理回收模板时不慎从预留口处坠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间接导致事故发生。(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未对临边洞口采取安
6、全防护措施,间接导致事故发生。(3)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能有效开展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导致作业人员未意识到自己的作业行为可能造成的伤害,间接导致事故发生。(二)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上海厘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六、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1、刘明言,厘白公司辅助工。安全意识淡薄,对存在的危险认识不足,对存在高坠危险的作业场所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不再予以追究。2、胡勇,厘白公司项目经理。作为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公司加强安全教育,并按照企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奉贤区应急管理局备案。3、罗桃月,厘白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的职责有效开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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