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苍梧县梨埠镇信梧二分部2#拌和站“918”一般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9月18日19点30分钟左右,位于苍梧县梨埠镇在建的信梧高速公路信梧二分部2#拌和站在雇佣两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对拌和水泥罐进行吊装作业时发生侧翻事故,事故造成两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和拌和水泥罐不同程度损坏,未造成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成立苍梧县梨埠镇信梧二分部2#拌和站“918”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苍政办发202285号)文件要求,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梨埠镇政府等有关部门
2、组成了事故调查组(调查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对该起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取证和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现已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建议和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述(一)事故发生时间:2022年9月18日19点30分钟左右(二)事故发生单位:广西晶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三)事故发生地点:苍梧县梨埠镇信梧高速公路信梧二分部2#拌和站(四)事故类别:一般事故(无人员伤亡)(五)机械损失情况:两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和拌和水泥罐不同程度损坏(六)事故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信息:所有人
3、梁熙婕,号牌号码:桂D18739,操作员:郑邕明,取得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签发的操作证书,证书编号:*66,有效期已续审至2026年9月。事故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2信息:所有人王旭媚,号牌号码:桂D36482,操作员:李爱平,取得由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签发的操作证书,证书编号:*4052,有效期自2018年5月至2024年4月。(七)事故调查组成立及调查经过:2022年11月9日,郑邕明到县应急局报案称:2022年9月18日,其本人操作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辆桂*739在苍梧县梨埠镇在建的信梧高速公路信梧二分部2#拌和站进行对拌和水泥罐吊装作业过程中,发生转台断裂侧翻事故。要求我县介入调查,查清事故发
4、生原因及分清责任。县应急局接到报案后,于当日立即组织梨埠镇政府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初步勘验。据现场核查,在苍梧县梨埠镇信梧二分部2#拌和站内,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辆桂*739操纵室与回转底盘的连接销轴断裂,吊臂侧翻,一拌和水泥罐则压砸在另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辆桂*482上面,造成两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辆桂*739、桂*482和拌和水泥罐不同程度损坏,初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2022年12月23日,苍梧县人民政府成立了苍梧县梨埠镇信梧二分部2#拌和站“918”一般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二、事故发生经过2020年3月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广西晶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5、,委托广西晶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完成信梧二分部2#拌和站混凝土拌和与搬运服务的工程内容。2022年9月17日,信梧二分部2#拌和站代理人李卫(广西晶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授权)与梁万强(现任梧州市强大吊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口头约定,以4400元/50吨位/8小时(含辅助车辆报酬)支付报酬方式(每跨越一天,最少以4小时计酬),由梁万强负责联系机械设备对信梧二分部2#拌和站内的5个拌和水泥罐进行起吊、拆除、搬运工作。当天,梁万强便联系了由梧州市强大吊装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桂*739(操作员为郑邕明)与另一辆小型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相互协助顺利完成了对两个拌和水
6、泥罐的吊装作业。2022年9月18日,因原来那一辆小型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另有任务,无法继续进行协助吊装作业,梁万强随后便联系了由李爱平操作的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桂*482来协助吊装作业。在开展吊装作业前,该拌和站代理人李卫与两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操作员签订了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在完成了第四个拌和水泥罐的吊装任务后,时间已到了下午约三点钟,在起吊第五个拌和水泥罐时,第一次起吊不成功,机器设备显示超重,便由拌和站工作人员对拌和水泥罐里还剩余的水泥进行排放。到了下午六点再次起吊,仍然不成功,便继续排放拌和水泥罐里的水泥,众人也都开始吃晚餐。在此前的吊装作业过程中,广西晶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委派该拌和站的代理人李卫在现场进行场地安全维护,而作为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桂*739使用/管理方的梧州市强大吊装工程有限公司并没有委派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到场进行监督指挥开展吊装作业。饭后,该拌和站代理人李卫因有事离开了拌和站,但交代了该拌和站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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