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525”淹溺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5月25日14时许,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在吉安县大冲乡新溪村岭足下村余扬新养鸡场架设380/220V三相四线供电线路施工过程中发生淹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吉安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大冲乡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总工会等单位派员参加的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525”淹溺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人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
2、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7日,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荣福;注册资本:4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7511096800;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东大道188号办公楼幢7-1、7-2;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类别及等级:施
3、工劳务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号:5-2-0014-2010,承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号:(赣)JZ安许证字【2010】050023-4/4,有效期至2022年8月4日。(二)劳务分包情况2021年4月10日,吉安明珠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吉安县分公司将承包的2021年吉安县中央预算内投资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10KV大冲线)的劳务分包给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2021年吉安县中央预算内投资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10KV大冲线)劳务分包合同,计划总工期为90个工作日。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承包2021年吉安县中央预算内投资10K
4、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10KV大冲线)的劳务工程后,由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吉安片区负责人谢学莉负责该工程的劳务作业相关管理,并成立了劳务施工队,谢勇任队长,该工程共有劳务作业人员13人,其中,谢勇(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李勇(高压电工作业)、柳向辉(高压电工作业)、李松良(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彭明星(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等5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三)承包余扬新养鸡场架设380/220V三相四线架空线路情况2021年4月,余扬新欲在大冲乡新溪村岭足下村虎坑水库上方空地建一养鸡场,需要架设380/220V三相四线供电线路。2021年5月2
5、3日,余扬新在大冲乡新溪村岭足下村虎坑水库附近找到了正在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吉安片区经理谢学莉,就架设380/220V三相四线供电线路(35平方毫米绝缘铝芯线)至虎坑水库上方养鸡场一事进行洽谈,谢学莉经请示本公司领导同意后,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口头约定承包该工程的总金额为15000元。至事故发生时,已完成水泥电杆的立杆工作。(四)事故报送情况2021年5月25日17时30分吉安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吉安县大冲乡政府电话报告,大冲乡新溪村岭足下村农网改造过程中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县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员去现场核查。(五)调查核实情况事故发生后,2021年5月29日
6、吉安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大冲乡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总工会等单位派员参加的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525”淹溺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立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调阅相关资料、人员问询等,查明了发生事故的施工范围不属于吉安明珠供电服务有限公司吉安县分公司农网改造范围,发生事故的施工范围为余扬新在大冲乡新溪村岭足下村虎坑水库上方空地养鸡场,事故主体单位为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详见现场勘察图、农网改造设计对照图)。现场勘查图农网改造设计对照图因受今年“新冠疫情”影响,部分涉案人员无法及时接受调查等原因,耽误调查时间,2021年7月23日事故调查组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延长调查期限,县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28日同意延长调查期限60天。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年5月25日下午2时左右,江西易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施工队长谢勇安排李勇、张明、柳向辉、谢美雄、何晓明等5人去虎坑水库架设养鸡场供电线路,并驾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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