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苍梧县沙头镇思艾村“217”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2月17日,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思艾村的温氏产业园思艾村东方山肉鸡养殖项目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一人受伤,送医院治疗后确诊为: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双方由于就经济赔偿问题协商未果,伤者于2023年4月中旬,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向我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求助和信访。接到信访件和求助信件后,我县相关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了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东方做出批示要重视群众信访意见,查明事故情况,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并于2023年5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2、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批准,授权县应急局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县应急局于同日成立了苍梧县沙头镇思艾村“217”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县应急局局长吴永庆同志任组长,分管执法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执法大队大队长等为成员,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各项调查工作。通过调查取证和对相关人员的询问,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一、事故基本
3、情况(一)相关单位和人员情况1.苍梧县温氏家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某。苍梧县沙头镇温氏产业园思艾村东方山肉鸡养殖项目属其投资项目之一,于2021年8月27日与广东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由广东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2.广东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林某。该公司于2021年8月份与苍梧县温氏家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协议,承揽了苍梧县温氏家禽有限公司在苍梧县沙头镇思艾村东方山肉鸡养殖建设项目,同时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3.经营资质许可或行政审批情况:广东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
4、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21MA4UWRH59A,法定代表人林某,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装卸搬运,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5日;住所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州。发证机关: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欣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344152818,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证件有效期2022年
5、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证机关: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陈某,男,42岁,群众,家庭住址:湖南省衡南县硫市镇,身份证号码430422198108*。其本人通过熟人介绍加入到由蔡某牵头的私人施工队,在苍梧县温氏家禽有限公司驻苍梧县沙头镇温氏产业园思艾村东方山肉鸡养殖项目做内墙抹灰工作。5.蔡某,男,49岁,群众,家庭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身份证号码51292119740*。于2023年2月初,其以个人工头的方式与广东欣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口头约定承包下了苍梧县温氏家禽有限公司位于苍梧县沙头镇温氏产业园思艾村东方山肉鸡养殖项目的内墙抹灰项目。二、事故发生经过2023年2月17日上
6、午7时许,蔡某召集工友陈某、唐某、李某等人到苍梧县沙头镇温氏产业园思艾村东方山肉鸡养殖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内墙抹灰的工作。陈某和唐某为一组,约9时许,陈某在对脚手架安装脚踏板时,因两人都未注意脚手架的一个钢脚悬空在排水渠道上空,由于重心偏移,悬空的钢脚下沉导致脚手架侧歪,造成陈某从1.7米高的脚手架上坠落,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经送梧州市中医院治疗,于2023年3月4日出院休养。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一)事故伤亡情况事故造成1人受伤。伤者:陈某,男,42岁,群众,身份证号码43042219810*。属私人施工队蔡某施工队队员。(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截至2023年4月20日,事故受伤人员经梧州市中医院诊治手术治疗后,已经出院休养,住院治疗费共花费人民币2.8万元,故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2.8万元。四、事故性质及原因分析(一)事故直接原因事故伤者陈某生产安全意识淡薄,在对脚手架安装脚踏板前没有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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