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16.78KB ,
资源ID:369195     下载积分:2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36919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桂林吉通物流有限公司“3·26”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docx)为本站会员(一米阳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桂林吉通物流有限公司“3·26”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docx

1、桂林吉通物流有限公司“326”物体打击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单位名称:桂林吉通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吉通公司)事故发生单位住所:临桂区临桂镇凤凰村委上店村村边法定代表人姓名:崔中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装卸搬运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事故类别:物体打击事故发生时间:2018年3月26日10时38分左右事故发生地点:柳州市白露大桥头红星园艺场(广西柳州大都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1月1日,广西柳州大都混凝土

2、有限公司(简称大都公司)与兴安海华物流有限公司(简称海华公司)签订运输合同,从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海华公司承运大都公司的散装水泥运输业务。由于近期海华公司运输业务量增加,运力不足,将部分散装水泥临时分配给吉通公司承运。2018年3月25日,驾驶员刘全国驾驶吉通公司桂CL2336运输车辆,从桂林市兴安海螺水泥厂运输散装水泥到柳州市白露大桥头红星园艺场内的大都公司搅拌站1号生产线。2018年3月26日10时38分左右,驾驶员刘全国操作散装水泥罐车往大都公司搅拌站1号生产线水泥仓内卸装水泥过程中因罐体进料口漏气,罐内压力不足影响卸水泥速度,便爬上车辆顶部打开带有压力的罐体进料口盖体的

3、瞬间,罐体气压冲击进料口盖体击中刘全国头部,造成其当场死亡。(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通知搅拌站负责人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接到事故报告,柳北区安监局、柳北公安分局、白露街道办事处领导及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向上级部门和区政府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召开事故现场会,要求大都公司先行介入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通知海华公司、吉通公司主要负责人立即从桂林赶赴柳州接受事故调查。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吉通公司“326”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0万元人民币。(附表)死者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安全 教育情

4、况伤害 程度直接经济损 失(人民币)刘全国男40广西兴安县驾驶员三级教育死亡约50万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的原因1.直接原因驾驶员刘全国操作吉通公司桂CL2336运输车辆从罐体内向大都公司搅拌站1号生产线水泥仓内缷装散装水泥作业过程中,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2.间接原因(1)吉通公司对本公司外出桂CL2336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刘全国违章违规行为监管不到位。(2)大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二)事故性质桂林吉通物流有限公司“326”物体打击死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一)2018年3月25日5时左右,驾驶员刘全国驾

5、驶桂CL2336运输车辆从桂林市兴安20海螺水泥厂运输散装水泥到达大都公司搅拌站1号生产线后,启动车辆压力系统向罐体内加压并利用压力往1号生产线水泥仓内卸装散装水泥过程中,发现卸装水泥作业异常,随即停止卸装作业查看原因,发现罐体上进料口有漏气的现象,便找到焊工刘军甫对进料口进行焊接维修。2018年3月26日10时左右,刘全国再次进行卸装水泥作业,但卸装速度仍然较慢,于是刘全国无视罐体上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没有泄压的情况下,爬上车辆顶部。10时38分左右,刘全国强行打开带有压力的罐体进料盖体查看的瞬间,气体冲击盖体击中刘全国本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前刘全国发现卸装水泥过程中有异常时,并没有向吉通公司请示报告,而是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冒险打开带有压力的罐体进料口盖体,导致事故发生。刘全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是这起事故的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应当由相关单位给予处理。但因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二)吉通公司对外出车辆驾驶人员刘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跟踪管理不到位,未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对刘全国违反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