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汽车分散式充电设施分级评价规范讲解了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 507-2024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该标准于2024年9月27日发布,并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文件详细规定了电动汽车分散式充电设施的分级评价方法,涵盖了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和服务分级评价项目表等多个方面。规范适用于停车场(位)内配建的小功率交流充电桩及30kW以下非车载充电机,为这些设施提供了详细的评价标准。该标准引用了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如GB/T 18487.1、GB 20052等,确保了其科学性和权威性。此外,文件还定义了若干关键术语,包括传导充电、充电设施、分散式充电设施和充电设备,明确了这些概念的具体含义。
2、通过制定具体的服务分级评价项目表,本文件为充电设施的运营和服务质量提供了明确的评估依据。评定分级部分则根据评价结果将充电设施分为不同等级,有助于提升设施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电动汽车分散式充电设施分级评价规范适用于在停车场(位)内配建的交流充电桩和/或30kW以下非车载充电机为电动汽车提供小功率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它特别针对城市中的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以及路内临时停车位等场所。该规范不仅为相关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了指导,也为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通过对充电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评价,可以有效提高充电设施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能,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充电设施运营商、建设单位、监管部门及相关科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