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施工作业保护燃气管道管理规定讲解了为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的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作业损坏地下燃气管道事故发生,建立健全燃气管道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安全稳定运行而制定的规定。该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及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规定明确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施工作业对地下燃气管道的保护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并详细描述了施工作业损坏地下燃气管道事故的定义及其等级划分。文中阐述了施工期间地下燃气管道保护工作的原则,即遵循“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安全预防为主、部门协力监管、责任主体履责及行政
2、执法联动的原则。此外,规定指出了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市、区燃气管理机构和道路管线监察机构的具体职责。它还详细列出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燃气管道企业在施工作业前、中需要执行的各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查明施工区域地下燃气管道情况、完成交底记录、签署安全保护协议、建立协调机制、落实监测巡查、提供技术指导等。上海市施工作业保护燃气管道管理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地下燃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这不仅涵盖各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地下燃气管道保护措施,还包括与之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具体而言,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燃气管道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规定特别强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挖掘道路、场地时需向物业服务企业出示安全保护协议的要求,确保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地下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燃气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稳定。
copyright@ 2010-2025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