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讲解了通过为期半年的全面检查和整治措施,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该文件明确了自实施方案发布之日到2021年6月30日,交通运输行业必须进行覆盖所有领域的严格安全生产大排查与整治行动。其总体要求包括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从栖霞金矿“1.10”事故中吸取教训,并统筹发展与安全关系。具体而言,方案提出要建设“两个体系”,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系统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评价体系,确保排查过程严格、不留死角并杜绝弄虚作假。同时,方案提出了四方面的工作
2、原则:着眼于长远发展、短长期措施相结合;将隐患视为未发生的事故进行同等对待;强调从小处着手预防问题升级;提供既严格又具支持性的执法和服务方式。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特别是烟台市及其他可能面临相似情况的城市中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包括但不仅限于公路客运货运企业、轨道交通运营方、公共交通公司以及涉及城市内部或城际间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的服务供应商。此外,任何直接间接参与运输环节或者在相关设施内作业的企业都应当参照执行此方案以确保自身活动符合最新的安全生产规范。这不仅是对现有法律规定的遵照实施,更是为了营造一个更为稳健可靠的公众出行环境及促进整个产业健康发展作出的具体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