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听力保护指引DB4403T239-2022讲解了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生产性噪声用人单位的职业听力保护管理体系和措施。该文档围绕听力保护的核心环节,提出了建立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的要求,强调法定代表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会代表协同配合,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文中详述了从噪声暴露调查到风险管理控制,再到防护效果评估的一整套流程。对噪声源设备、劳动者接噪时间与频次等关键要素进行了系统化的记录与分析,并明确了绘制相关布局图表的方法。同时,指引规定用人单位需配备和监管使用护听器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培训及告知工作;在工程控制方面,建议通过隔声装置、吸声材料以及消音技术等手段降低噪声。针对风险较高
2、的作业场所有明确规定的技术依据,例如参照GBZ 1、GB/T 50087及GBZ 2.2等相关国家标准实施控制。用人单位听力保护指引适用于产生生产性噪声的工业企业及相关单位,涵盖机械加工制造、轻工业以及其他涉及噪音危害的工作领域,特别是长时间处于声压级超80dB(A)环境下的岗位管理要求。本标准特别适用于开展劳动健康管理和职业性疾病预防工作的机构,也作为用人单位编制和评估听力保护计划时的主要依据工具。此外,对于负责制定企业健康卫生政策的专业人员(如职业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团队等)及其监督指导机构均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框架和执行依据。因此,不仅为生产型企业提供规范指导服务,同时有助于促进整个产业提升安全生产与员工健康的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