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役军人档案管理规范讲解了退役军人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材料收集的范围及标准流程。文件详细定义了档案的不同类型,包括人事类、安置类、优抚类及教育培训类,并明确了档案管理部门在操作时的规范性和标准化要求。在管理过程中强调“依规依法”以及严格分类和保存措施,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安全性。文档还描述了各类档案材料的具体归档内容及其对应的保管期限表,例如入伍材料、军衔调整记录和退出现役相关手续等人事类文件,以及领取退役金申请、社保参保登记等安置类或优抚类文件。此外,退役军人档案管理规范阐述了从档案收集到利用、再到转递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应当遵循的原则与具体操作流程。在档案收集方面提出了需鉴别内容的真伪与
2、重复性,同时依据规定及时处理无价值的文档。在材料整理环节,文件指出应根据DA/T 22-2015标准进行卷件分类排序和案卷题名编写,并对不同类型档案提出相应的编号方式与归档时间限制。该规范为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机构提供清晰指引。退役军人档案管理规范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负责退役军人工作的相关部门、单位及其档案管理岗位人员。其中包括福田区、及其他市内行政区域的事务管理局、人社部门、社会组织,以及服务于退役军人群体的相关服务机构如培训机构和社会保障管理单位等。此文档对需要对退役军人的人事、社会保障等资料进行规范化存档、管理或转接处理的单位提供了重要技术指南,也为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和技术实施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