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洋灾害隐患排查技术导则DB4403T293-2022讲解了针对风暴潮和海浪隐患进行排查的全面性与系统性方法。该文档明确阐述了排查工作的整体准则,包括使用高斯克吕格投影、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等基础标准体系,以及适用的时间和计量单位体系。同时指出排查的主要对象,即海堤、挡潮闸、港口设施、自然岸段及海水养殖网箱等五个关键领域,并提出定期开展排查的要求。此外,文档规范了从数据收集、现场勘测至隐患判定与报告编写的全流程作业,特别列举了涉及地质资料、地理环境资料、气象水文资料、历史灾情数据、工程信息和其他相关辅助材料在内的多类数据收集方向,并对各类具体设施的现场检查内容做出了详细
2、规定,为科学、精准识别风险点提供了标准与依据。对于不同类型的设施,导则进一步列出了详实隐患评判规则,通过附录表格为实践应用中操作统一性提供支持。海洋灾害隐患排查技术导则DB4403T293-2022适用于深圳市及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所有与海洋灾害防范相关的职能部门及行业,包括城市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灾害防控责任单位。同时适用于涉海重点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在工程建设、安全运维、灾后修复等方面具有高度指导意义。文档也面向参与海堤维护、水利建设、渔港设施管理、近岸生态保护及沿海产业发展等领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特别是在面对气候剧烈变化背景下可能引发的风险场景时,这份导则是科学部署防灾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能显著增强地方抗御突发海洋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