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象用玻璃液体温度表检定规程讲解了适用于测量范围为(-60至+80)的玻璃液体温度表检定的全过程。气象用玻璃液体温度表检定规程涵盖了首次检定、后续检定以及使用中的检查要求,重点在于温度表的技术要求和控制程序。本规程修订自1992年版本,补充和改进了一些内容,包括增加引用文件、术语定义、概述以及计量器具控制部分内容。此外,规程修改了计量性能要求和通用技术要求,并更新了检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流程,确保温度表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对于检定条件和方法的规范,气象用玻璃液体温度表检定规程还对干湿球温度表、通风干湿表用温度表、直管与曲管地中温度表等多种类型温度表设定了不同条件的最大允许误差。在通用技术要求
2、中,详细列举了外观标准、液柱完整性、毛细管状态等,以确保温度表能够正确运作并无任何读数干扰。对于最高温度表,气象用玻璃液体温度表检定规程明确其水银柱驻留点特性及使用中的位置回甩性能;对于最低温度表,规定游标指示低温时的性能,从而提升气象数据的准确采集。气象用玻璃液体温度表检定规程适用于气象监测领域使用的玻璃液体温度表的校准及检定工作。主要面向包括气象站、环境监测单位及计量测试机构等行业领域,以保障气温、地面温度及其他气象相关测量的可靠与一致性。规程还对相关技术人员在温度表检定中的操作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助于提升温度表使用的质量与精度。此外,规程对温度表生产厂家及质量控制相关部门提供了制造和技术改进的指导框架,为气象数据采集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