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讲解了市交通运输局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该办法详细规定了“一票否决”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情形。对于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公交公司、市地方海事局、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以及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及其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一旦出现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形,如年度考核不合格、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监管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组织救援不力使事故扩大、隐瞒或谎报事故、未按期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等,将被取消当年参与系统内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资格。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否决程序、听取陈述申辩的要求、整改要求以及否决期限等内容。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适用于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具体包括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公交公司、市地方海事局、市农村公路管理处和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等。这些单位及其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本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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