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监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讲解了动态监控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该文件指出,动态监控值班人员需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坚守岗位并履行岗位职责和职业道德。在工作时间内,值班人员需负责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此外,值班人员还需每日记录车辆监控的日常情况,并确保与上下班同事做好交接工作。文件还强调,值班人员每天需要检查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终端产品是否完好,对于无法监控或查询到的情况要及时跟踪督查,并对任何擅自破坏卫星定位终端设备的行为迅速报告给领导或安全部门。若通过监控平台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超速50%(含)以上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给公司领导或安全部门,以便公司能够及时处理。动态监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中的动态监控管理岗位,特别是那些需要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状态、确保行车安全的企业。该文件为动态监控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车辆运行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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