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医疗机构放射性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规范讲解了适用于非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性作业过程中所需遵循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标准。标准明确了基本要求,并细化了辐射源管理、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管理、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及放射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本文件相比2018年版本,修改并新增了多个术语和定义,例如“放射工作人员”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以更贴合当前实际需求。同时新增内容包括制定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示例附录;对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放射防护知识与能力的要求;以及明确了放射防护管理目标值及内、外照射防护措施。文件中还规范了对外包作业、辐射源管理、放射性物质储存及使用管理的要求
2、。同时补充了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个人防护配备和放射场所分级管理的要求。文件还细化了职业健康的监测管理要求,并强调了对放射事故发生后应急物资和后续总结工作的准备。非医疗机构放射性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规范适用于各类非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性作业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具体而言,该标准适用于涉及使用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或其他辐射源的技术研发、工业生产、教育培训、科研实验、核设备运维以及放射性物质运输等相关领域。尤其适合于从事电离辐射作业的生产及检测单位,需保障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并有效防范辐射事故的发生。同时,该标准对制定管理规程、应急预案编制和放射人员健康监管也提供全面指导,为放射从业人员、卫生管理人员以及放射工作涉及的第三方承包单位提供规范性参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