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详细讲解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内容和技术要求。该文件从安全监测、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安全管控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定,涵盖总体要求、安全监测、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管理等多方面内容。其适用范围主要面向额定功率500 kW及以上且额定能量500 kWh及以上的储能电站,同时也为额定能量低于500 kWh的电站提供了参照执行的原则。该标准对储能电站的设计提出了明确要求,应符合GB 51048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及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于运行和管理环节,标准明确了电站需配备运行监控系统(符合GB/T 42726),能够进行设备
2、运行状态的监视与控制,并具备与电网调度机构通信、信息交互能力。标准要求运行监控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保障实时数据的传输及数据安全性。标准还规定电站应具备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辨识、网络安全防护等安全管理功能。同时,提出了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并推荐结合GB/T 29639编制预案,以及根据GB/T 42317开展应急演练的建议。标准描述了一系列与储能电站相关的核心术语,引用了多个安全管理和运行规范,并提出了安全防范和监控设备的基本功能,要求电站采取综合安全措施保障生产全过程的稳定运行,包括防火、排水、安全通信等技术。综上,文件以推动发展与安全相协调为核心,结合广东省实际应用场景,在安全标准体系建立、技术指标落实和行业规范执行层面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为储能电站的建设与运营提供了全面安全保障。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控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从事或与电化学储能相关的生产、设计、运行及管理的单位或部门。具体来说,它广泛适用于电网公司、新能源电站建设与运营企业、储能技术研究单位、应急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等从事储能行业的企业与机构,特别是在建设及运营管理新型电化学储能系统方面具有直接指导作用。该标准还推荐应用于额定功率500 kW及以下或能量密度较低的储能系统单位作为安全管理参考,同时在电网调度、电站通信及安全运行等环节提供统一规范依据,有助于促进电化学储能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