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井漏斗放矿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溜井和漏斗在放矿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该制度明确禁止放空溜矿井和漏斗中的矿石,同时避免长时间不放矿导致结实和泥水积存。对于被大块卡塞的情况,禁止人员进入检查和处理,建议采用控制药量的爆破方法,并确保现场的安全措施。处理堵塞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一侧,防止矿石冲击和撬棍反弹造成伤害。为了防止溜井堵塞,上部中段应做好防水措施,避免倒入不合格的大块、泥矿及其他杂物。溜井口需按设计要求安装格筛、安全栏杆及警告标志,并设有1.2米宽的人行道。放矿时,严禁人员站在矿石堆上清理或其他作业。所有放矿处的设施应保持完好,具备良好照明,道路畅通。此外,溜井应设置人行观察道并保持畅通,观察道需配备安全墙和观察孔。进行维修时,应先放空矿石(废石),冲洗井壁浮石,搭建防护架,作业人员需系安全带,上部井口需有专人监护。溜井漏斗放矿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中的溜井和漏斗放矿作业,特别是涉及放矿、维修和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该制度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和安全规范,旨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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