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废交通枢纽”建设与评价规范讲解了在铁路、公路等新建或改建交通枢纽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标准,该规范同时为航空、港口类枢纽提供参照执行依据。“无废交通枢纽”建设与评价规范描述了以交通枢纽为核心区域,涵盖站场本体、换乘通道、候车大厅、商业空间等在内的整体空间范围内实现废物最小化、资源高效化和管理智慧化的目标路径。文件明确了开展“无废”建设的基础条件,包括责任主体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建筑符合绿色一星标准、公共区域整洁卫生及垃圾分类设施合规设置等内容。在源头减量方面,重点提出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推广自带水杯优惠、实施光盘行动和小份餐服务等举措。节能环保部分强调照
2、明节能、空调智能控制、节水设施普及,并鼓励采用太阳能发电与新能源充电桩配套。污染防治涵盖雨污分流、中水回用、油烟净化、噪声管控及垃圾分类暂存管理,尤其要求易腐垃圾日产日清、有害垃圾规范处置。数字赋能章节突出数智平台建设,实现能耗、客流与垃圾分类数据集成分析,通过人工智能优化交通调度,降低拥堵带来的废弃物增量。宣传推广方面倡导多渠道公众科普、员工与商户培训表彰机制,并推动可复制经验模式输出。此外,文件设置了科学的评价方法及附录中的评价体系与指标计算方式,确保建设成果可量化、可评估、可持续改进。“无废交通枢纽”建设与评价规范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交通枢纽运营单位、城市轨道交通公司、铁路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长途汽车站等相关管理和建设单位。同时适用于参与交通枢纽规划设计、绿色改造、环保技术应用的城市建设投资企业、建筑设计院所、环境科技服务机构及第三方评价机构。该规范对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双碳”目标具有指导意义,也适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用于监督考核区域性无废城市建设中的交通节点表现。此外,从事绿色消费推广、智慧城市运维以及可持续发展研究的机构和个人亦可参考本规范开展实践与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