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婴幼儿白内障智能化筛查体系讲解了针对0至3岁婴幼儿开展白内障早期筛查的系统化标准流程与技术要求,旨在通过规范化的操作提升疾病早期发现率,降低因漏诊导致的视力发育障碍。该文件明确了智能化筛查体系的基本架构,涵盖筛查机构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场所环境要求以及设备配置等关键要素。筛查机构需配备经过眼科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并建立科学、闭环的筛查流程。在硬件方面,文件规定必须配置聚光手电筒和符合YY 1080标准的直接检眼镜,用于完成眼外观、瞳孔对光反射、眼位及眼底红光反射检查等基础项目;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机构引入裂隙灯图像处理系统、便携式筛查设备或视网膜成像系统,借助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技术实现图像采集、远
2、程会诊和智能分析,推动筛查工作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文件详细描述了从筛查前准备、现场操作到筛查后管理的全过程要求,包括环境安静度控制、信息核对、多项眼部检查的具体操作方法及图像质量把控机制。对于异常情况,强调必须及时反馈监护人并启动转诊程序,确保患儿能够尽早接受专业诊断和治疗。此外,文件还提供了标准化的婴幼儿白内障筛查档案模板,规范信息记录格式,支持长期追踪和数据管理,保障医疗信息安全。婴幼儿白内障智能化筛查体系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婴幼儿眼保健和儿童健康管理的专业人员,尤其适用于基层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设有眼科门诊的综合医院和儿童专科医院。该标准为眼科执业医师、眼保健专职医护人员、儿童健康管理人员提供了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技术指导,适合在新生儿健康筛查、儿童常规体检及先天性眼病防治项目中推广应用。同时,对于正在建设智慧医疗、远程诊疗平台的医疗机构,以及参与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研发和应用的相关科技企业,本文件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实施该标准,有助于提升我国婴幼儿致盲性眼病的整体防控水平,推动眼科优质资源下沉,实现早筛、早诊、早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