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绿色物流园区评价指南讲解了文件起草的背景和依据,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起草,涉及专利免责声明,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包括江苏省物流产业促进会、南京海关工业产品检测中心等多家机构。讲解了范围,适用于运营1年以上的物流园区开展绿色评价,明确排除危化品物流园区,规定了适用的物流园区类型和评价条件。讲解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T 42546-202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标准,这些文件通过引用构成本文件的必要条款。讲解了术语和定义,定义了绿色物流园区为政府规划并有统一管理主体的物流产业集聚区,强调通过优化物流活动降
2、低环境影响。讲解了总则,要求园区的资产所有方作为管理主体提供公共服务,推广使用新能源和节能设备,建立能源管理系统,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水平,确保近1年无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行为。讲解了评价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方式,真实性原则基于事实和数据确保可追溯,客观性原则强调科学可靠的评价方法,公正性原则要求公平透明的评价过程避免偏差。讲解了评价体系,涵盖评价对象为自愿申请的物流园区,分为自用型、公共服务型和冷链型三类,评价方式采用线上与线下结合适用于第三方和自我评价,评价实施包括查看自评报告、证明材料并通过实地调查验证,评价指标依据附录A的规范性指标进行评分,评价结
3、果根据总分120分划分为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三个级别,星级越高代表绿色化程度越高,动态管理规定了评价无效的条件如虚报数据或发生事故,以及3年有效期内的星级复核机制。讲解了附录A的部分评价指标,如自用型物流园区的节能降碳部分,涉及能源管理、清洁能源应用等具体评分规则,强调实际开发规模和消费比例的计算。绿色物流园区评价指南适用于物流园区管理方、第三方评价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及行业协会等,用于评估和提升物流园区的绿色化水平。适用于运营1年以上的各类物流园区,包括自用型、公共服务型和冷链型园区,但不适用于危化品物流园区。适用于江苏省内的物流产业领域,如物流企业、园区开发公司、能源管理服务商等,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适用于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专业验证工作,确保评价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适用于物流园区自我评价实践,帮助园区识别改进空间,推动节能降碳、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措施的应用。适用于循环经济、绿色物流相关的研究和教育机构,提供标准化参考框架。适用于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和监管中参考,推动物流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