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鑫矿业“33”一般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讲解了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描述了评估过程、总体评价、处理建议落实、主要问题以及工作建议。评估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新疆局牵头,联合巴里坤县人民政府及县应急局、公安局、总工会、纪委监委组成评估组,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评估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采用听取汇报、座谈问询、查阅资料、入井检查等方法,对巴里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银鑫矿业及其上级公司、石头梅煤矿进行全面评估。总体评价显示,巴里坤县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矿山企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部署
2、,按照事故结案通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推进。强化制度建设方面,县委、县政府修订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重点工作清单和包保责任制清单;县应急局完善驻矿盯守管理制度和日志;银鑫矿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299项,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36项,岗位操作规程142项。强化风险研判方面,县政府召开矿山安全生产专题会5次、月调度会10次、银鑫矿业风险研判会议20余次;县应急局累计驻矿盯守235天、450余人次;相关部门开展“三个一批”工作,建立视频巡查制度查处隐患。强化问题导向方面,督促银鑫矿业与科研院所合作优化巷道支护,形成风险研判报告;加强顶板动态监测;督促矿山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组织安全教育培
3、训4.57万余人次,测试3.25万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0余部,撰写心得体会700余份。扎实推进重点工作方面,县应急局将“八条硬措施”纳入执法检查,行政处罚6次98.63万元,办理“一案双罚”案件4件;推动智能化矿山建设,2处煤矿通过中级验收,1处通过初级验收。处理建议落实情况包括事故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2024年5月17日公安机关立案涉案嫌疑人赵某某、娄某某,7月12日采取取保候审,8月1日赵某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娄某某不予起诉。行政处罚执行方面,银鑫矿业及龙煤新疆公司12名责任人按期缴纳罚款。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给予3名责任人党内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
4、分;龙煤新疆公司给予6名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银鑫矿业给予2名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评估发现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存在问题15条,煤矿企业存在问题43条。工作意见和建议包括深入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县政府需统筹发展和安全,理清痛点难点,贯彻两办意见和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体系,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重点县专项整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队伍,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科学制定监管执法计划;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强化重大灾害超前治理
5、,督促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大灾害治理力度。银鑫矿业“33”一般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适用于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矿业企业管理者及相关从业人员。该报告提供了事故后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评估框架,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监管人员参考如何开展事故整改评估工作。评估内容覆盖制度建设、风险研判、隐患排查等环节,适用于矿山企业管理者借鉴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操作规程的实践。报告中的工作建议如推进治本攻坚行动、压实监管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等,适用于地方政府官员制定区域安全政策。风险管控和灾害治理部分适用于矿业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优化巷道支护、顶板监测等操作。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反思的案例适用于企业安全培训师设计教育内容。总体而言,该报告适用于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类主体,旨在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整改落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