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11.22”一般其他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8年11月22日23时05分发生的一起煤矿事故,描述了事故的基本情况、经过、原因分析和处理建议。报告详细阐述了事故发生在李阳煤业151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前部刮板输送机机尾处,造成端尾支护工梁如山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3.5万元。报告介绍了事故单位潞安集团和李阳煤业的背景,潞安集团作为大型煤矿企业,拥有众多子公司,李阳煤业位于山西省和顺县,证照齐全,生产能力120万吨/年,管理结构包括矿级领导和多个部室队组,全矿在册1603人。报告描述了事故发生经过,2018年11月22日中班,综采队副班长石青红带领梁如山等工人负责
2、支护工作,在抬木梁过程中,梁如山脚下打滑摔倒,头部撞击刮板输送机机尾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报告指出事故报告存在迟报问题,李阳煤业未按规定时限上报有关部门。事故现场勘查和分析显示直接原因是梁如山滑倒头部受伤,间接原因包括作业人员警惕性不足、配合失误、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差、现场安全隐患巡查不到位、职工安全教育不足。报告认定事故为责任事故,并提出了责任划分和处理建议,对直接责任人梁如山因死亡不予追究,对石青红、安全员张瑞庆、班长王彦林等给予撤职、罚款或吊销证件处分,强调管理漏洞和教育缺失的教训。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煤业有限公司“11.22”一般其他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机构、矿业企业培训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该报告为煤矿企业提供了事故案例分析和预防措施参考,帮助管理人员识别现场作业风险,改进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自保互保联保意识培训。适用于矿工学习事故教训,提高警惕性和操作规范,避免类似滑倒、配合失误等隐患。安全监察机构可依据报告内容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和报告制度。矿业培训部门可将此案例纳入安全教育课程,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政府部门在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时,可参考事故原因和责任处理,推动行业安全标准完善。报告适用于山西省及类似煤矿地区的安全生产实践,促进事故预防和应急响应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