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津南八里台谊达路(津南区界-八里台东路)工程1标段“1118”一般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讲解了2024年11月18日下午14时15分在津南区八里台镇大孙庄村的谊达路工程1标段K6+180位置发生的坍塌事故,造成两名人员马某洲和李某庆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38.49万元。事故调查组由津南区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局、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安津南分局、区总工会及八里台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下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介入,依据“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开展全面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和经济损失,认定该事故为一般生产安
2、全责任事故,主要因不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沟槽开挖未放坡以及现场监管不力所致。报告描述了事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包括专业分包单位林明建设有限公司,其资质为公路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至2026年;劳务分包单位天津市津南区诺洋劳务服务经营部,作为个体工商户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自然人赵鹏挂靠林明建设,借用资质与总承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承包路基工程三标段工程。报告讲解了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谊达路工程1标段全长8757米,一级公路设计,事发标段桩号K5+790至K6+790,长约1000米,涉及路基、排水等工程。合同签订情况显示,建设单位委托代建单位管理项目,监理单位负责全过程监
3、理服务,总承包单位中标后与林明建设签订分包合同,赵鹏内部承包并与诺洋劳务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事故地点位于标段南侧景观湖和北侧河渠附近,坍塌位置土体以黏土、亚黏土为主,含大量植物根系。相关施工方案要求反开槽放坡开挖,但实际未执行。报告总结了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对责任人和单位的处理建议,并基于暴露问题给出防范措施。津南八里台谊达路(津南区界-八里台东路)工程1标段“1118”一般坍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适用于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建筑施工行业的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安全监管员、施工队长及现场作业人员。该文档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承包单位具有直接参考价值,帮助其强化施工方案
4、执行和现场监管机制。报告内容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管理局和交通运输管理局等政府机构人员,用于事故调查处理培训和风险防控指导。该文档还适用于工程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公司及劳务服务经营者,提醒其严格资质审核、合同管理和施工规范遵守。报告强调的防范措施建议可应用于类似公路路基、排水工程和基坑开挖项目,提升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和事故预防能力。高校和培训机构也可将其纳入安全生产教育案例,培养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意识。 相关视频推荐坍塌事故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 1241次播放天水市污水管网建设工程“2.20”较大坍塌事故警示片 972次播放2020年顺德区“627”较大坍塌事故警示片 871次播放坍塌的生命线坍塌事故微电影 696次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