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广西人工智能产学研合作项目评价与成效评估标准讲解了人工智能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系统性评价框架,描述了涵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该标准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以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与科技成果转化。标准适用范围包括基础研究类、技术研发类、成果转化类及平台建设类四大类产学研合作项目,每类项目均设定差异化评价重点,如基础研究类侧重理论创新性(合作周期3-5年),成果转化类强调市场适应性(周期1-2年)。评价阶段覆盖事前立项评价(必要性、创新性、可行性)、事中过程评估(进展监控、资源使用)和事后成效评估(成果检验、效益分析),并建立动态调整与成果推广机制。术
2、语定义部分明确了新质生产力的量化要求(如技术原创度60%、生产效率提升30%)、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参与方3家、经费500万元)以及项目评价指数的计算模型(创新性30%+可行性40%+预期效益30%)。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创新性(100分)、可行性(100分)和预期效益(100分)三大一级指标,其中创新性指标包含技术原创性(要求核心专利3件)、理论突破性(高水平论文产出)等细化维度。评估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模式,通过专家评审、数据验证及多维度加权评分实现科学评价,成效评估标准设置项目评价指数分级制度(0.8以上为优秀)。规范性附录提供评价指标实施细则,标准同时规定成果应用需建立改进机制并
3、明确知识产权管理要求。新质生产力背景下广西人工智能产学研合作项目评价与成效评估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单位参与的四大类人工智能合作项目:从事基础理论突破的机构(如广西大学)、承担关键技术攻关的研发团队(如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推进产业化应用的企业主体(如广西立新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以及参与公共平台建设的单位(如人工智能算力平台承建方)。该标准特别适用于需通过动态评估优化资源配置的长期研究项目(3-5年周期)、需验证市场转化效率的产业合作项目(1-2年周期),以及需考核公共服务能力的开源平台建设项目。评价体系可指导科技管理部门开展项目全周期监管,帮助高校科研团队完善成果转化路径,支持企业精准评估技术合作效益。对于跨区域合作项目(如桂渝合作项目),可在考虑区域协同前提下参照执行;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领域项目需在保密框架下适配应用。标准不适用于单纯技术转让、委托开发等非协同研发活动,其量化指标体系对提升项目成功率具有实操价值,尤其契合广西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中产学研融合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