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卫生室感染管理规范DB34T5293-2025讲解了村卫生室在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系统性管理要求和具体操作规范,描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日常诊疗活动中防范医源性感染的全流程措施。该文件明确了村卫生室作为依法设立的村级医疗机构,在感染管理中应建立制度化、标准化的工作机制,涵盖人员配置、职责分工、设施布局、操作规程及监测报告等关键环节。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感染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管理制度、组织培训教育、落实改进措施,并配合监督指导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接受岗前及在岗感染防控培训,掌握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无菌操作、安全注射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在基础设施方面,村卫生
2、室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功能分区独立,包括诊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卫生间等,并根据需要设置观察室或康复室。文件强调手卫生设施建设全覆盖,每间诊室均需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或速干手消毒剂,并张贴洗手指引图示。个人防护用品的选用必须基于风险评估,遵循WS/T 311标准,确保在不同患者之间更换手套和隔离衣,医用防护口罩使用前需进行密合性测试。安全注射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杜绝重复使用一次性注射装置。对于医疗器械,进入人体组织的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则需消毒,重复使用器械由专人负责清洗消毒灭菌,符合WS/T 367要求。环境表面清洁消毒依据WS/T 512执行,区分不同污染区
3、域实施分级处理,并定期开展依从性评估和微生物检测。空气消毒优先采用自然通风,不具备条件时应配置合格的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机。针对有感染症状的患者,应早期识别并采取接触、飞沫或空气传播的隔离措施,尤其对呼吸道疾病患者指导佩戴外科口罩,防止交叉感染。此外,该规范还引用了GB 15982、WS/T 313等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构建起科学、可操作的技术支撑体系。村卫生室感染管理规范DB34T5293-2025适用于安徽省内所有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南和管理依据。该规范主要面向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感染管理人员、基层医疗机构管理者及相关卫生健康行政监管部门。同时,也适用于参与乡村医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派驻人员、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中的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此外,从事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量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的专业人员,以及承担基层医务人员培训任务的教学机构和疾控中心,在开展相关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能力建设时亦可参照执行。本文件特别适合在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相对有限、感染防控基础较薄弱的环境下推广应用,有助于提升村级医疗机构的院感管理水平,降低医源性感染风险,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