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DB61T2110-2025讲解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全流程规范,涵盖了职责划分、归档范围与时间、接收程序、整理标准、保管要求、鉴定机制、电子文件管理、档案利用及保管期限等核心内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DB61T2110-2025描述了在标准化、系统化和安全可控环境下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与操作要求,强调管理过程的连续性、可追溯性和规范化。文件明确了登记业务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和信息化部门各自的职责边界,构建了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在技术层面,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DB61T2110-2025规定了纸质资料数字化应遵循DA/T 31等标准,电子档案管理需符合GB/
2、T 18894要求,并对网络存储环境的安全性提出明确指引。归档范围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及其他法定保存材料,要求登记登簿后及时移交,容缺材料补交不得超过办结后6个月。接收环节须履行清单移交手续,确保资料与目录一致。档案整理实行“一件一卷”原则,按照分类、立卷、排列、编页、编目等流程进行,分类体系设置七类一级类目,代码清晰,结构具备扩展性与稳定性。案卷封面规格统一,信息与系统保持一致。文件还对电子文件组件、信息包结构、元数据采集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系统的安全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规范DB61T2110-2025适用于各级不动产登
3、记机构、档案管理部门及相关信息化建设单位,特别适用于陕西省内从事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行政机关、档案管理单位和技术支撑企业。该规范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保管和利用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依据,适用于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政务服务大厅中负责登记资料管理的岗位人员。同时,参与不动产信息系统开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的信息技术公司、系统集成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也可依据本文件进行系统设计与功能实现。对于从事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的服务单位,本文件在数字化质量、元数据采集、信息安全等方面具有指导意义。此外,涉及不动产数据共享、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以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的相关单位也应参照执行,尤其在处理涉密信息或敏感数据时,需满足BMB系列标准的安全要求。该规范也为高校、科研机构在土地管理、档案学、信息管理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提供了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