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电厂节水及零排放改造后评价导则TACEF 229-2025讲解了火电厂在完成节水及零排放改造工程后,如何系统、规范地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技术要求与实施路径。该文件明确了后评价的范围涵盖项目前期决策、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生产运营、竣工验收、财务效益、环境影响与社会效益等多个维度,并对各阶段的评价内容、重点指标和分析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火电厂节水及零排放改造后评价导则TACEF 229-2025描述了项目概况应包含的基本信息,如电厂地理位置、机组规模、水源状况、改造前后的取排水现状与问题分析、改造目标与核心内容等,同时要求明确投资主体、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关键时间节点和投资构成。文件强调后评价应
2、在项目投入商业化运行三个月后进行,以确保数据稳定可靠。在前期阶段评价中,重点审查立项合规性、可研报告深度及其评审情况,评估决策过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建设准备阶段则聚焦初步设计是否符合标准、招投标管理、开工条件落实以及融资与许可手续完备性。建设实施阶段评价关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投资管理与变更处理;生产运营阶段着重分析系统运行稳定性、水平衡测试结果、实际节水效果与零排放达成情况。竣工验收评价要求核查验收程序合规性与性能考核结果。财务效益评价需结合投资回报、成本节约与经济可行性进行量化分析。环境与社会效益评价则突出水资源节约、污染物减排、生态保护及行业示范作用。最后,文件对后评价报告的编制结构与内
3、容提出统一规范,提升成果的可比性与权威性。火电厂节水及零排放改造后评价导则TACEF 229-2025适用于从事火力发电企业节水改造、废水零排放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的相关单位,包括发电集团、电厂运营管理部门、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公司、工程设计院所、项目建设与施工单位。同时,该导则也适用于第三方咨询机构、环境评估单位、政府监管职能部门以及参与项目审计、绩效评估和技术验收的专业人员。尤其对于正在进行或已完成脱硫废水零排、循环水排污水回用、高盐废水蒸发结晶等典型节水与零排放技术改造的燃煤电厂,本文件提供了系统性的后评价框架与操作指引,有助于科学评估改造成效,优化运行策略,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并为行业政策制定、技术推广和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数据支持与实践依据。